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件传统的风俗习惯,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对环境等造成伤害,所以对于烟花爆竹的燃放现在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拉萨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吧。
定点销售
据介绍,拉萨市烟花爆竹实行专营定点销售,烟花爆竹固定销售店和临时销售点必须依法取得销售许可证,并遵守有关专营管理规定,各销售点需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部署实名制登记系统,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购买烟花爆竹必须实名制登记”标语,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按要求落实好烟花爆竹购买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当从专营销售点购买。
燃放规定
《通告》要求,销售商不得向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大类。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需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
同时,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规格和品种的烟花爆竹,严禁在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看护。
违规处罚
据悉,个人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对单位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按前款规定处罚;利用机动车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按个人和单位规定处罚外,还将对驾驶员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内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烟花爆竹、原材料及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个人或单位直接责任人员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还可以给予除罚款以外的处罚,可同时并罚。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规定》内容,并有权劝阻和向公安、应急管理、工商、供销等部门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燃放安全提示
1、从正规厂家购买鞭炮
一些流动摊点或者私人商户会有“土鞭炮”出售,但使用后造成的危害大家也是知道的。不要为了可以省一些钱,就把安全问题忽视。从正规的渠道购买鞭炮,提供一个最基本的安全保证。
2、依据正确方法燃放鞭炮
燃放烟花爆竹前,应仔细阅读燃放说明,按正确方法操作,燃放后,应注意烟花爆竹的落地情况,如有余火应及时扑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要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应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
3、尽可能在家长的陪护下放鞭炮
放鞭炮过程中,可能稍不注意就会受伤。所以同学们应在家长的指导下,了解应该怎么玩、哪些行为不能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选择合适的地方燃放爆竹
小朋友们应选择空旷无人的地方放鞭炮,避免炸伤路人。同时,不要将鞭炮投向化粪池、下水井、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的安全规定。不要把烟花扔到被别人身上。不要从建筑物的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燃放的烟花,不仅可能伤到人,还可能引发火灾。
5、不要放一些威力比较大的鞭炮
鞭炮威力大小不同,对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有的含炸药量多、有的含炸药量少,选购鞭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炸药的含量。燃放中出现异常情况,比如哑炮时,不要马上靠拢产品,等明确原因,待一段时间后再处理,并且不要再次燃放已经燃放失败过的鞭炮。
6、不要将鞭炮投放在封闭的容器中
有些同学在玩的过程中,喜欢将鞭炮放进玻璃瓶、矿泉水瓶等封闭的容器中以制造更大的声响。若将鞭炮投放在封闭的容器中,很可能会因鞭炮爆炸将容器爆破,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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